2024年第五届陕西榆林背婆姨大赛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榆林市体育局
榆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榆林市委员会
榆林市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广场舞协会
三、协办单位
榆林市体育中心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5日(周六、周日)
(二)地点:榆林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
五、赛事设置
(一)组别设置
1.比赛设夫妻组、朋友组、相亲组三大组别。
2.每组均设60岁以下组(男女选手年龄之和)和60岁以上组(男女选手年龄之和)。男女选手年龄均不超过60岁。
(二)项目设置
(1)80.87米竞速跑
在80.87米赛道上,男方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带着女方完成比赛,背、抗、抱都可以,期间背着的比赛搭档四肢均不能着地,安全顺利到达终点即为挑战通关,以到达终点的净时间作为成绩核算标准,最终奖励前8名。
(2)258米挑战跑
比赛跑道全长约258米,赛道上设置有乘风破浪、海誓山盟、翻山越岭、披荆斩棘、永沐爱河5个挑战关卡。
参赛者从龙门起点出发,男方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带着女方完成比赛,背、抗、抱都可以,期间背着的比赛搭档四肢均不能着地,安全顺利到达终点即为挑战通关,以到达终点的净时间作为成绩核算标准,最终奖励前8名。
(三)比赛规模
社会公开报名520组(每组2人),共计1040人。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年龄
参赛选手双方年龄均需满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30日(含)前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2.参赛身份
参赛选手必须为一男一女,夫妻、恋人、朋友、搭档等均可。报夫妻组的参赛选手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3.参赛体重
若男方背女方,女方体重不得低于49公斤;若女方背男方,男方体重不得低于60公斤。如果体重不够,需通过增加沙袋等方式增加体重,沙袋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现场互动体验
参加现场互动体验的选手,可不受年龄和体重要求限制,具体以赛事组委会现场通知安排为准。
(二)健康要求
1.参赛者无视力、听力、语言等障碍以及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
2.孕妇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选手须执行本次比赛竞赛规程。
(二)所有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须在签署免责声明后,领取参赛物品,按要求时间准时参加比赛,报名成功后不允许更换队员。
(三)本次比赛,各项目各组别均以参赛选手实际比赛所用时间长短为依据,衡量选手最终比赛排名。所有比赛结果以现场裁判判决为最终结果。
(四)参赛队需在当组比赛开始前60分钟,到达检录区进行检录。
(五)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必须将号码布佩戴在身上显著位置,确保裁判员可以看清楚号码布信息。号码布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每支参赛队伍在出发区,按裁判出发指令,依次间隔出发。
(七)竞赛相关细则
1.赛前称重。按照竞赛规则要求,检录时需完成称重环节,若体重不达标,则通过增加沙袋等方式增加体重(沙袋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2.为保证安全,被背的选手需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由赛事组委会提供。
3.在比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可以使用额外的装备来固定自己的比赛搭档。比赛搭档四肢任何位置均不可触地,一旦触地,须将比赛搭档重新背起(或抱起、扛起等),方可继续比赛。
(八)参赛队员须遵守公共秩序及比赛规则,如有违反,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在组委会指定的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达到限报人数后,将关闭报名通道。

(识别二维码报名)
2.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
3.获得参赛资格的参赛者,名额仅限本人参赛,不允许转让。
(三)报名费用
每组2人,无报名费。赠送赛事服装、号码布、抽绳包、赛事保险等。
九、奖项设置
(一)名次奖
竞速跑和挑战跑每个组别奖励前8名,奖金一览表如下(单位:元/人民币,均为税前金额):
(二)特别奖
在所有完赛但未获得名次的选手中,设:
1.举重若轻奖(男选手体重-女选手体重数值最小的组合)。
2.巾帼英雄奖(女选手背男选手用时最短的组合)。
3.老当益壮奖(参赛选手年龄相加最大的组合)。
4.每个奖项评选1对组合,奖励现金1000元和奖品。
(三)参与奖
1.所有参与比赛的选手都将获得榆林特色盲盒奖励,盲盒中随机放置榆林本地名优特产。
2.所有完赛选手将获得奖牌和完赛证书。
十、设施与医疗
(一)组委会在比赛现场设置医疗点、存包点、移动卫生间等配套设施。
(二)参赛选手根据自身所需,按照对应号码布编号进行存取包。组委会不对选手放置的已经办理存放手续的包进行检查,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自行承担。建议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如有效证件、现金、手机、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
(三)组委会在主会场及赛道沿途设立医疗站点。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中止选手继续比赛,如果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工作人员建议,坚持参赛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四)现场另设检录区、成绩公示区等功能性区域。
十一、处罚规定
(一)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赛事组委会有权判定其成绩无效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1.比赛中没有按照规定路线完成比赛者。
2.比赛中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比赛者。
3.私自走出检录区和赛道区者。
4.未按规定时间出发者。
5.伪造、丢失或未佩戴号码布者。
6.有违背体育公平竞赛行为和扰乱竞赛秩序者。
(二)其他处理:比赛途中参赛队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比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
(三)出现违规情节严重者,包括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行为,将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十二、保险
(一)赛事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购买赛事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的,竞赛过程中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参赛选手因身体状况需要,而继续接受的非比赛中以及非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与医院结算,后与保险公司自行协商,按程序进行理赔。
十三、比赛仲裁、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裁判长,仲裁主任由陕西省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选派,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陕西省广场舞协会负责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陕西省广场舞协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魏祥 17391751706